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电动新能源牵引车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3 15:03:2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电动新能源牵引车等设备(采购编号:ZB******007******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流公司超低排放清洁运输车辆更新项目-电动新能源牵引车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标段一:电动新能源牵引车27台,电动新能源自卸车12台;标段二:国Ⅵ6*4自卸车18台;标段三:国Ⅵ8*4自卸车9台、国Ⅵ8*4平板载货车10台;标段四:整体式吸排罐车5台、国Ⅵ4*2粉料罐车1台;标段五:定制半挂车1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
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标段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标段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电动新能源牵引车及自卸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台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2 标段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国Ⅵ6*4自卸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
3.3.3 标段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Ⅵ8*4自卸车及平板载货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4 标段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整体式吸排罐车及国Ⅵ4*2粉料罐车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5 标段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定制半挂车(液态渣罐运输)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台的供货业绩要求。(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及能满足业绩中标的物相关要求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3.6业绩允许是所投品牌制造商或投品牌任意代理商的业绩。投标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显示甲乙双方签章,签订时间,车辆品牌、型号与数量。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6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或只投标一个标段,并可以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中标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有限责任公司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所需资料与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冉毅宁,联系电话:******)。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邮寄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或以公司名义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建行南宁茶花园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7820 5966 6999
******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采购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15日9 时00分至9 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办公室7楼702开标室(柳钢经销大楼7楼),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冉毅宁,联系电话:******,接收时间:正常工作日。②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邮寄仅能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再由招标代理公司按时送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到达开标现场时间为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index,柳钢电子采招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网( ******/ )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3区9栋1单元202 |
联 系 人:尹工 |
联系人:黄慧 |
电 话:****** |
电 话:0771-******、****** |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