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873-XM001
二、项目名称:《朝阳新闻》内容生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95.6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0号(A1区)13层03-2室
中标金额:295.65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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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0号(A1区)13层03-2室 | ************5P | 295.6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有限公司 | 1 | 295.65万元 | 295.65万元 | 《朝阳新闻》内容生产及相关视频资料留存,视频制作时长共计3285分钟。 |
用途:《朝阳新闻》内容生产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朝阳新闻》内容生产相关的选题策划、采访、拍摄、撰稿、审核、配音、编辑、设计、主持人出镜、演播室录制、新闻合成、打包上传等,同时承担视频资料留存工作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朝阳新闻》内容生产包括政法类、曝光类等题材,涉及部分不适宜公开报道的内容,参与新闻报道及资料留存的人员存在与相关内容接触机会,为做好保密工作、******有限公司按规定可以承担朝阳区委区政府新闻舆论工作中部分新闻产品的生产任务,党组织健全、政治过硬、党性过硬,保密制度及意识形态安全相关制度完善,有能力对相关报道的政治导向等进行严格把关。
******有限公司具备采编团队熟悉区情、熟悉业务等特点,能够顺畅高效开展新闻采编工作。同时,该公司与朝阳区众多单位存在合作关系,在符合保密条款、高质量完成宣传任务的前提下,积累了大量拥有版权的朝阳区空镜头等视频、图片素材,能够丰富《朝阳新闻》的内容生产。综上所述,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只能委托该公司开展新闻生产及资料留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宗胜(组长)、吴方、李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65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3号院
联系方式:李湉笑,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顾立华 祁娜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立华 祁娜
电 话: ******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朝阳新闻》内容生产服务项目 03.27(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