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人工作需要,现采购2024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中的相关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陆仟陆佰元整(¥96600.0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高于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如下:
一、 采购项目基本需求及报价表
具体见附件1.报价函
二、投标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国内注册的公司(企业)(指按有关行业规定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达到本次采购的服务名称项目标的,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所投标书标的作废。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招标公告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应确保所投服务等于或高于品牌及参数,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服务,所报价格为含税价格,同时应提供所供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三)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根据具体项目完成信息化监理服务。
2.交付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学院内。
(四)投标文件装订要求,以下10项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装订成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共二份。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贴封条加盖公章(开标前不允许开启,否则报价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见附件2);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贴一份在文件袋上);
4.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5.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6.供应商最近三个月内至少有一个月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报价函(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见附件1);
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自拟);
10.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报价函(附件1)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要求
1.本监理项目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项目对应的专业技能。并且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将留在采购人单位,直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退还。该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本项目的同时不能监理其他项目。
2.依据项目类型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和细则。
3.为保证本监理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成交供应商项目组必须投入3名项目组人员(其中持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至少1名,持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人员至少1名),项目组其他人员应持有电子、通信、计算机、管理等相关专业证书。
4.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派遣该项目组全部人员为采购人提供监理服务,由采购人统一调配,需每天签到,以作考核。成交供应商项目组应配备服务工作专车至少1辆,车上需配备信息化监理常用工具。
5.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2路或以上电话作为监理服务热线。
6.其他时间为7×24小时全程在线式技术支持。
7.监理服务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提供监理服务的信息化项目预算金额计算,计算公式为:监理服务费=实际监理项目预算总金额(元)/预计监理项目预算总金额(******.00元)x成交供应商监理服务费报价(元)。
8.合同签订后7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一切项目监理的准备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要求的人员参与监理工作,以每日签到为准。如未按要求,每少1人次,成交供应商将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没有特殊原因项目组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合计达30次,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解除合同15天内移交全部监理及施工项目资料,并将已收取的监理费用退还采购人。
9.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派驻人员对本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有充分的了解,有本地化项目实施能力及项目中所需的技术支撑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人员配置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少于1人;咨询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11.采购人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成交供应商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项目监理文档及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信息化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的工程建设目标。
(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项目监理文档及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采购人接收并签字确认。
12.报价函中服务内容等不清楚的部分,请电话咨询。如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给予更换,否则采购人不予付款。
(六) 项目实施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项目实施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2个工作日内,成交******学院计财处(采购办)邮箱(****** )备案,不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采购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全部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实施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化监理服务验收合格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函给采购人后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2.项目实施保证金账户:
******学院
账号:************1157
******银行北大阳光支行
3.转账时注明:2024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实施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保证金转账后,持转账凭证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4.付款方式:按项目办理监理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提供监理服务的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交服务工作成果,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开具监理服务费用的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用结算以实际提供监理服务的信息化项目预算金额计算,计算公式为:监理服务费=本次实际监理项目预算总金额(元)/预计监理项目预算总金额(******元)x成交供应商监理服务费报价(元)。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报价函,连同相关投标文件按上述“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八)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留底稿,所投标的材料不予退回。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相关时间、地点要求及联系人等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16:00前。
2.报名方式:按“附件2:报名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营业执照” 填写模版******学院计财处(采购办)邮箱(****** )参加投标报名确认。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10:00,逾期无效。
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
5.开标地点: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学院第一办公楼二楼217办公室。
6.项目技术参数联系人:石老师 ******。
7.投标联系人:韦老师 0772-5331031。
******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