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40号)、《关于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桂卫妇幼******医院进行市******医院为市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现予以公示。
******委员会反映。
******委员会妇幼健康科,联系电话:0772-******。
******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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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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