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柳州市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公告

柳州市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9-2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邀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积极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对提供线索的群众,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对提供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1031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伐区调查设计“乱收费”问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不得增设伐区调查设计服务准入条件,不得指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机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群众信访、电话举报反映的乱收费问题未予受理或受理后不处理。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未参照地方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伐区调查设计费用指导价收费,出现超标准收费的问题。
(二)重点整治采伐限额管理不规范问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在采伐限额分配管理过程中,存在木材加工企业优先、造林企业优先、私人老板优先等显失公平的突出问题;不安排采伐限额专项用于保障林农个人、脱贫人口、看病就医、就读采伐需求的问题林业干部、林木采伐审批人员售卖采伐限额、收取代办费用等违法乱纪行为。
(三)重点整治林木采伐审批“超时限审批”问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未按发证时限要求,超时限审批问题;未按照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含)以下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含)以下未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问题;个别审批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或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个别审批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未按要求处理或未依法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问题。

(四)重点整治林业行政执法“滥用职权”问题。县级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未履行依法行政、严肃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慢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审批等问题;辖区内存在持续、长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问题;达到刑事案件标准但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的问题;对有关部门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有案不立、执法不严等行为的问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违纪的未及时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和举报方式

(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举报投诉电话:0772-******

受理举报邮箱:Lz-******@163.com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

******林业局举报电话

******资源局:0772-******

******资源局:0772-******

******资源局:0772-******

******资源局:0772-******

******资源局:0772-******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

******林业局:0772-******

******林业局:0772-******

******林业局:0772-******

******林业局:0772-******

(三)受理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1020日。

感谢社会公众对柳州市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4925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Scan me!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含票)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